勞動爭議時效是多久?
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,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;對仲裁裁決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勞動關系存續(xù)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(fā)生爭議的,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。
勞動仲裁有時效嗎?
申請勞動仲裁有期限的,從勞動爭議發(fā)生之日起開始計算,一年是有效期,在這個期限內,員工隨時可以去申請仲裁手續(xù)。如果逾期沒有處理勞動糾紛,只能直接去法院起訴了。當然,勞動仲裁時效也存在中止或者中斷的情況。
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。法律規(guī)定的仲裁時效,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,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,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。從中斷時起,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。
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,當事人不能在法律規(guī)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,仲裁時效中止。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,仲裁時效期間繼續(xù)計算。
勞動關系存續(xù)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(fā)生爭議的,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法律規(guī)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;但是,勞動關系終止的,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。